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視頻會議精神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做好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節。學校和各碩士研究生招生院系(以下簡稱“各院系”)必須統籌兼顧公平性和科學性,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總原則,確保學校2023年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統籌管理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工作部(處),具體負責學校2023年研究生復試工作中內外協調、政策咨詢、文件草擬、工作布置、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二)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舉報申訴,組織調查處理。
(三)各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組,負責制訂院系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具體組織實施所屬各學科(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工作。
(四)學科復試小組由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組按學科(專業)在復試前以隨機抽取的方式成立,至少由5人(含導師)組成,成員中必須有熟練英語口語及聽力人員。另設復試小組秘書2人(中級及以上職稱或研究生學歷)。
三、復試方式及時間
(一)復試方式。采取現場復試(含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按照學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為準。
(二)復試時間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