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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工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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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醫學科學院(杭州醫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時間:2020-05-20     編輯:考研招生在線

為做好我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及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和《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我院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2020年,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健康,圓滿完成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任務。

二、組織領導

院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20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研究生處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包括擬定復試辦法,制定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定,組織指導各學位點開展復試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等。

各學位點根據學科實際情況,成立復試命題小組和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導師組成,設組長1名。復試小組成員隨機抽取產生,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對復試組織過程、招生計劃執行、信息公開情況等事項進行全程監督。

三、復試考生的確定

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規定,我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差額形式,差額比例原則上為1:1.5。

(一)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考生在達到《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遵循初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確定復試名單。

(二)調劑考生

一志愿上線考生人數不足的,進行生源調劑。調劑考生在達到《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遵循初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的原則,根據剩余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確定調劑復試名單。

(三)調劑的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醫學等其他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報名,所有線下調劑錄取行為一律無效。

(四)調劑程序

1、我院適時開放研究生招生預調劑系統,征集考生調劑意向。

2、我院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正式公布調劑信息及有關要求。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3、調劑考生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站,填報調劑志愿。

4、我院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站篩選調劑考生,通過調劑服務系統發出復試通知。如考生未及時接受,我院將取消其復試通知。在確定復試名單后,通知相應考生參加復試。

5、復試結束后,我院將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給通過復試的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信息。

6、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確認擬錄取信息。

四、復試要求

(一)復試方式

2020年我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具體使用網絡平臺和相關要求將及時向考生公布。強化網絡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二)復試時間

2020年我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總體計劃于5月中下旬開始,于6月底前結束全部復試工作。

(三)復試內容

1、政治素質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和誠實守信等幾個方面。該項考核不計分,但對于政治素質和品德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遠程復試過程中誠信復試作為該項考核的重要內容,一旦發現有作弊、造假等行為,該項考核不合格。

2、英語能力。主要考查外語聽說能力,滿分20分。

3、專業能力。主要考查本領域專業知識和技能,滿分40分。

4、綜合能力。主要考查科研潛力和綜合素質,滿分40分。

(四)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初試加權成績×60% + 復試成績×40%。

初試加權成績=初試總成績÷5。

復試成績=英語能力成績+專業能力成績+綜合能力成績。

五、錄取工作

(一)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遵守規定的審批程序,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我院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二)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將統一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四)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原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錄取,我院不承擔責任。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六)錄取完成后,適時開展研究生與導師雙向選擇,確定帶教導師。

六、體檢工作

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二級甲等以上的醫院體檢證明和真實性承諾,體檢科目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錄取考生入學后須參加我院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信息公開

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和我院網站公開招生計劃、復試辦法、復試名單、錄取名單等信息,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八、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聯系部門: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處)

聯系電話:0571-88215565

電子郵箱:gs@hmc.edu.cn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天目山路182號

    九、本辦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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