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 號)和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強化復試考核,規范調劑錄取。堅持立德樹人,優化人才選拔機制,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強化主體責任,深化信息公開,加強監督管理,提升服務水平,全力確保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科學、規范。
二、組織機構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包括招生計劃的分配、復試方案的制定、復試過程的監管和擬錄取名單的審定等以及對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二)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指導和實施本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1.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根據專業方向組成若干個復試小組,由 3-7 名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
正派的高級職稱或相當人員組成,確定組長 1 名,另配 1-2名秘書。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負責確定考生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2.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對所有招生相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復試要求全程錄音錄像。
三、基本要求
(一)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按國家規定的 B 類考生復試分數線執行。
(二)復試比例:結合招生計劃和生源等情況,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為 120%或 150%,一般不低于 120%。一志愿生源復試比例不足時,先進行一志愿復試,一志愿錄取不足時,再進行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