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學院及相關同學:
歡迎同學們申報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轉發給我校學子的2022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詳細管理規定請見下文。
凡我校申報人員須同時訪問研究生教育信息平臺填寫申報表,填寫時請選擇“其他合作項目”,截止日期和材料要求與“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完成一致。
校內聯系人:尹老師
校內聯系電話:027-87557421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6日
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申報2022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的通知
各相關高校、科研院所,廣州市屬企事業單位: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等關于印發〈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實施辦法〉的通知》(穗組通〔2019〕54號),以下簡稱《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實施辦法》,現就2022年申報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Oversea Study Program of Guangzhou Elite Project,簡稱GEP)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與目的
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報工作依據《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目的是面向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選派一批優秀青年人才到國際知名高校的相關專業,師從一流導師攻讀博士學位或進行博士聯合培養,為廣州加快構筑具有高度競爭力、輻射力、引領力的全球人才戰略高地、充分發揮廣州在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引擎作用提供人才儲備。
二、申報類別與范圍
?。ㄒ唬┍卷椖窟x派類別
1. 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碩博連讀研究生, 碩士研究生階段不予資助):留學期限為36-60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為準;
2.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課題研究):留學期限為12-24個月,具體期限以聯合培養雙方確定的時間為準。
?。ǘ┍卷椖颗囵B類別
1. 意向培養人員指申報時具有學成歸國后服務廣州的明確意向,但尚未明確具體服務單位的在冊學生;
2. 定向培養人員指申報時已明確學成歸國后在廣州的服務單位的在冊學生及廣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的優秀在職人員。同等條件下本項目優先資助定向培養留學人員。
?。ㄈ┍卷椖苛魧W學校、專業范圍及申報人員范圍
1. 留學學校:原則上應為全球位列前150名的國際知名高?;蚺琶?span lang="EN-US"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50名的學科領域,具體排名以上海交大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最好大學網)、Q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最新年度排名為參考(詳見附件1)。申請院校不在教育部公布的海外正規院校名單中不予申報。
2. 留學專業:聚焦前沿基礎研究及人文社科研究等領域,留學專業應為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生物醫藥與健康、生物技術、新能源與節能環保、新材料與精細化工等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相關專業。
3. 申報人員范圍。本項目接受以下人員申報:廣州地區具有博士學位授權點高校、科研院所的在冊全日制優秀學生;與廣州市簽署“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合作協議的國內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在冊全日制優秀學生;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及港、澳、臺地區名列全球前200名的高校在冊的粵籍生源全日制優秀學生;廣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的優秀在職人員。
三、資助方式與標準
?。ㄒ唬┍卷椖康馁Y助經費均由廣州市財政全額承擔,從“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經費中列支。
?。ǘ┍卷椖抠Y助選派留學人員留學期間的生活費,并提供往返1次的國際旅費。生活費資助標準為人民幣1.3萬元/月。國際旅費標準為歐美地區人民幣0.8萬元,亞洲及大洋洲地區人民幣0.6萬元。
四、申請條件
?。ㄒ唬┥暾埲藨獰釔圩鎳?,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自愿在學成后回國為廣州社會經濟發展服務;在學習、工作中表現突出,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
?。ǘ┥暾埲伺沙銮皯哂袑W士或碩士學位;在冊學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歲(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在職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歲(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申請時應提交留學國家外語水平合格證明(前往英語國家的申請人要求參加國際通行標準化英語考試,學術類雅思成績6.5分或以上,托??荚?span lang="EN-US"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95分或以上,GRE成績300或以上,GMAT成績650或以上;前往非英語國家的,要求提供達到該國院校錄取要求的語言成績證明或外方院校/導師出具的外語合格證明)。入學時間原則上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ㄈ┍卷椖坎唤邮芤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但未執行人員的申請;不接受已獲得同類型赴外攻讀博士學位資助以及此前已獲得本項目資助的人員申請。一經接受“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經費資助,申請人一律不得接受其他同類型項目的資助,否則,視為違約。
五、申報材料
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冊學生
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人應為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派出前應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申請時須提交國外院校的入學通知書及翻譯件(申報單位須蓋章)、國外導師簽字的研修計劃、就讀高?;蚩蒲性核脑谧x證明。同等條件下,申請人在近三年有一定學術研究成果的可優先考慮。
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生:申請人原則上應為全日制非畢業年級的在讀優秀博士研究生。申請時需提交國外院校正式邀請信及翻譯件(申報單位須蓋章)、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研修計劃(國內外導師須簽字)、就讀高?;蚩蒲性核脑谧x證明。如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留學計劃,就讀院校、科研機構須單獨出具同意推遲答辯、畢業的書面證明。
?。ǘV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廣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申請時須提交以下材料:國外院校的入學通知書、所在任職單位的同意派出函、定向培養留學人員培養保證金說明函。
六、申報程序
?。ㄒ唬┓仙陥筚Y格的人員,根據本通知關于院校資格和專業范圍要求與國外院校取得聯系,并獲得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
?。ǘ┯幸馍暾埗ㄏ蚺囵B留學人員的人員,請與定向培養單位協商,做好簽訂協議的準備。
?。ㄈ┓仙暾垪l件并有意申請本項目資助的人員,請自行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696927671X3442111954001)廣州海外(留學)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填寫相關材料,經由申報單位登錄系統初審并提交廣州市人事服務中心復審。
?。ㄋ模┱埜飨嚓P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事業單位等選派單位在項目截止申報日期前,登錄廣州海外(留學)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對本單位學生、在職人員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統計復審通過人員名單后填寫2022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加蓋公章(高校加蓋研究生院公章,科研院所或企事業單位加蓋人事部門公章)后掃描為pdf格式文件,并以申報單位名稱作為文件名,連同本單位申報人員電子版材料,發送至xmfwb@gz.gov.cn。
(五)網上系統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6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七、有關要求
項目申報期間,申請人應嚴格遵守以下要求:
?。ㄒ唬┱J真核對提交資料。申報人提交的每一項信息、資料,提交前都必須認真核對、準確無誤,申請材料未經申報單位審核、填寫不清晰、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如發現申報人或申報單位弄虛作假的,將追究申報人的責任,并取消申報單位當年的申報資格。
?。ǘ﹪栏衤男猩陥蟪兄Z。項目申報應在自愿的基礎上進行,申報前應認真查閱本通知各項要求,一經提交申請,視為申請者承諾遵守《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實施辦法》和本申報通知有關規定和要求,并在留學過程中嚴格履行各項約定。
?。ㄈ﹪烂C選派工作紀律。各申報單位要嚴格把關,進入評審程序后,申報資料一律不得進行更改;入選資助名單后,申報專業、留學期限、導師原則上不得變更;非不可抗力因素,簽約后不能按申報項目實施留學的,將取消選派資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最新)
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20日
?。撓等耍蝴溊蠋?、徐老師,聯系電話:020-83137599、83064553、83724750)
附件1
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最新)
一、前150名的國外一流大學請參照以下排名
1. 上海交大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最好大學網學術排名)
http://www.zuihaodaxue.com/rankings.html
2. Q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
http://www.topuniversities.com/
3.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
http://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uk/
二、前50名的學科領域請參照以下排名
1. 上海交大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最好大學網學術排名)http://www.zuihaodaxue.com/rankings.html
2. Q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
http://www.topuniversities.com/
3.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
http://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uk/
注:上述排名,以申報年度最新榜單為準。
附件2
2022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報匯總表
單位名稱: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本單位留學主管部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箱:
序號 |
推薦單位 |
申請人 姓名 |
攻博/聯培 |
留學國別 |
留學專業 |
國外導師姓名 |
國內導師姓名 |
是否同意 定向培養 |
是否廣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
聯系電話 |
1. 是否同意以上申請人派出留學:□是 □否 以上申請人所填申請表內容是否屬實:□是 □否 如有不屬實之處, 請予說明。 (公章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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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單位推薦意見(僅限定向單位填寫): 是否同意按照《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實施辦法》的規定提交定向培養留學人員的培養保證金:□是 □否 |
1. 本表由申請人所在任職單位(廣州市屬(含區屬)企事業單位)及所在學習單位(高校、科研院所等)相關部門填寫(申請人本人不得填寫),由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2. 各單位在《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報通知》規定的報名截止日期前將本表按《通知》規定以pdf格式文件發至xmfwb@gz.gov.cn, 并以申報單位名稱作為文件名。
3. 如需要,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與申請人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核實有關情況。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