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資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二)學歷學位條件:
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
(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三)熱愛祖國,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有 2 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推薦信由考生在復試時直接遞交給報考學院。
二、招生類別和專業
我校招收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詳見網報公告《泉州師范學院 2023 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及初試科目》(或登錄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www.qztc.edu.cn/yjszsw 查看)。
三、報名
(一)報考點
教育部委托下列 5 個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和報名等組織工作。
(二)報名方式
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并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網上報名的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聯系電話:見官網。網上(現場)確認工作由各報考點負責組織進行。
1.網上報名時間: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 月 25 日,全天 24 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2.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http://www.gatzs.com.cn/)瀏覽報考須知,按要求報名。報名
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或方向。
4.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選擇填報志愿、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虿环蠄罂紬l件及相關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現場)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網上(現場) 確認,具體時間和確認方式由各報考點確定并公布,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四、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初試及復試工作均由我校組織。
(一)初試
1.考試科目:英語(滿分值為 100 分)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 150 分),具體見網報公告《泉州師范學院 2023 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及初試科目》(或登錄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www.qztc.edu.cn/yjszsw 查看)。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 3 小時。
2.初試地點:泉州師范學院主校區
3.初試時間:2023 年 4 月 8 日至 9 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3.初試方式:均為閉卷考試(現場或網絡考試方式視具體情況而定)。
(二)復試
復試內容、方式由我校相關學院在初試后確定。復試時間擬定為 4 月中下旬,具體由相關學院另行通知。
我校將在復試前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 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工作在 2023 年 4 月 21 日前完成。
五、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要求,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
2 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開展實施。六、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體檢結果等,
綜合審查后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錄取通知書由我校于 2023 年 7 月前統一寄發給考生。
七、入學
新生應按照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報到入學。報到時須進行入學資格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須書面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八、學制和學費
我校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為三年。學校按學制收取學費,全日制研究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實行同等收費,每生每年 8000 元人民幣,全程 24000 元人民幣。
港澳臺研究生的學費按學年繳交,住宿費按我校標準另行收取。
九、獎學金
我校按照《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7〕139 號)及《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
〔2017〕140 號)規定,接受港澳臺地區研究生申請有關獎學金。港澳臺研究生在學期間可參加我校優秀生獎學金的評選。
十、畢業與學位授予
港澳臺碩士研究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修滿規定的學分,完成畢業(學位)論文撰寫,并通過畢業(學位)論文的答辯,德智體美勞等全面考核合格的,準予畢業并發給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 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等。
十二、聯系方式
十三、本簡章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相關規定為準。
原標題:泉州師范學院 2023 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簡章
文章來源:https://www.qztc.edu.cn/yjszsw/_t162/2023/0131/c882a263765/pagem.htm